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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高校一持有网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教工子女,
竟以游泳一级运动员的身份得到了近200分的照顾而被该校录取---
某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成徇私通道
2006-08-01
本报记者 慈鑫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来信,称天津某高校在其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现象,一些达不到高水平运动员标准的学生却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身份得到录取。在暗箱操作下,此类学生得到了“高考分数只需达到当地二本最低控制线的60%即可被录取”的照顾。为此,记者专门前往天津进行了实地采访。

    没有培养条件的学校出了一级运动员

    这封举报信特别举例指出,今年被天津某高校录取的学生魏某(化名),仅有一张网球二级运动员证,但经过该校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后竟摇身一变成了游泳一级运动员,结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魏某得到了上述特殊照顾。

    记者通过查询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网上公示”发现,魏某的确在今年被天津某高校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身份录取。

    上周末,记者来到魏某所在的中学,这是一所场地条件十分有限的学校,在教学楼旁边,仅有几个篮球场和网球场,围绕着篮球场的周边,是一圈田径塑胶跑道。据这所中学体育组的主管老师介绍,这所中学的篮球、田径等项目开展得比较好,曾有学生多次在天津市比赛中获奖,但作为一所办学条件并不十分优越的中学,学校已经好几年没有出过二级以上的运动员。此外,限于学校的场地条件,学生的游泳项目很难开展。这几年,学校也没有出过一个游泳二级或二级以上运动员。

    记者随后提出了“既然学校没有出过游泳二级以上的运动员,那你们中学今年怎么会有学生以一级游泳运动员的身份被某高校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录取”的问题,这名主管老师开始闪烁其辞,说他还需要和校长商议后才能回答。

    网球选手经过高校测试成了游泳选手

    记者在被群众举报的天津某高校了解到,该校今年在篮球、田径、游泳3个项目上具备A类高水平运动员招收资格,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具备A类高水平运动员招收资格的高校,在学校具备资格的A类项目上招生时,可以给予某些学生特殊的照顾,如当考生达到一级运动员或以上标准时,其高考总分达到当地二本最低控制线60%即可被择优录取;一些运动成绩和学习成绩都特别突出的学生,还可以得到免试入学待遇。

    天津某高校在网球、乒乓球等项目上还具备B类高水平运动员招收资格,但报考B类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生最多只能被给予当地分数线降20分录取的照顾条件。

    无论是报考A类项目,还是B类项目,考生均需在高考前参加报考高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水平测试。

    被举报的魏某,正是在高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以二级网球运动员的身份获得了游泳一级运动员的资格,这一行为,使得魏某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上无形中得到约200分的照顾。

    被举报的学生竟系某高校教职工子女

    天津某高校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上今年共有30多人的名额,在录取名单上,近1/3的学生都来自魏某所在的中学。这所中学是天津某高校的附属中学,在这所中学就读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天津某高校的教职工子女。

    据这所中学体育组的主管老师介绍,虽然学校在篮球、田径等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优势,不过,在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只报考天津某高校,这名主管老师同时表示,这几年,中学没有一个学生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身份考上除某高校之外的其他学校。

    记者通过采访证实,被群众举报的魏某也是天津某高校的教职工子女。

    教育部2005年曾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其中也就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名额,不得利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招收其他学生。”《意见》中还同时注明,“违反以上规定的高等学校,不再享受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人员今天向记者表示,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工作中,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教育部将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记者向相关法律专家了解到,“高校招生工作徇私舞弊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而定,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一旦事实确定,相关责任人最低也应受到行政处罚。”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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