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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9月展开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毕业生提供多种服务
2006-08-09
    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刘声)9月5日至25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届时将为各类毕业生提供多种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各类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的基础上,将离校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办理失业登记的中专、技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帮助一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据悉,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面向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意愿,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向辖区内的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还将收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在服务月活动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将积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据了解,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自主创业并需要小额贷款的的高校毕业生,由小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组织其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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