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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布衣之怒、制度之怒胜过副省长之怒
2006-08-10
张培元
    

    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发怒了,在暗访南阳蒲山水泥厂群时拍案而起:看看灰色的天空,看看厚厚的灰尘,我们怎能不心情沉痛?有些人把大好河山糟蹋成了什么样子?蒲山水泥厂群多年违法生产,肆无忌惮地超标排污,像这种严重非法排污企业,一天都不能让它开下去!(《人民日报》8月8日)

    看此新闻,笔者着实替蒲山脚下的百姓高兴。由于工作关系,笔者经常在此路过,遍地林立的烟囱喷出黄色或白色的烟雾,遮天蔽日,所有的房子都像披上了一层土色的外衣,每逢汽车从马路上经过,扬起的尘土有两米多高,机动车相距5米都要开雾灯。“家住在蒲山,一天吃块砖。”民谣所唱出的粉尘污染之苦,看来有望在副省长发怒之后终结。

    实际上,在副省长发怒之前,当地群众早就发过多次怒,到有关部门上访告状,要求取缔这成群的环境杀手。2002年甚至引来了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组,从记者当年的报道中,我们还嗅到令人窒息的粉尘味:“仅8家位于中心镇区的水泥厂,每月就向大气排放粉尘300吨以上,如果摊到蒲山镇每个人的头上,每人每月至少要背上2.6公斤的粉尘,这还不包括矿山、石料厂等众多企业排放的粉尘。”而地方环保执法机关也为此发过多次怒,年年整治,年年不见效果,这些小水泥厂根本不把执法者放在眼里。前不久,环保执法人员亮出证件欲对其中的华锋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竟被当成“四乱”阻于门外。

    布衣之怒、制度之怒,再大的怒火都喝不退环境杀手,关键在于地方保护的厚实盾牌。当地政府前年还下发一份红头文件,规定凡到企业检查的,必须到政府外商投资中心领取检查许可证;未持检查许可证的强行检查,视为“四乱”行为。连执法机关的“进门权”也被外商投资中心没收,环保部门只能闭目塞听、充当摆设。幸亏有了这次副省长之怒,断喝“这种严重非法排污企业,一天都不能让它开下去”,否则,老百姓还真忘了环保局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存在。

    副省长之怒,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让人在高兴之余又有些心酸:为什么手握执法大权、专司环境保护职能的环保部门,多年来束手无策?为什么深受污染之苦的上访群众,屡屡发出的民情信号长期不被重视?布衣之怒、制度之怒,怒了白怒,顶不上一时的副省长之怒,既说明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顽固,招商引污乱象的猖獗,也说明了某些地方法治赶不上人治的制度软肋。

    在权力社会,不同阶层人士之怒,效果是不同的。譬如天子之怒,后果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而布衣之怒,只能“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在我们这个以民为本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民情乃执政的第一信号,民生乃国家的第一根本,制度乃公共管理的第一准则,制度之怒与布衣之怒喝不退违法违规者,是一件不该出现的离谱事,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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