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频繁地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我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人员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总参军训和兵种部工程兵局参谋程正红。程参谋从2002年底就开始负责维和工兵分队的派遣、训练等组织工作。记者向他详细了解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概况和我国近年来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情况。 程参谋首先向记者介绍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起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使用非武力方式帮助冲突各方维持和平、恢复和平并最终实现和平的一种行动。 1948年,联合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向中东地区派驻了军事观察员。1956年,为解决苏伊士运河危机,联合国首支维和部队正式成立并执行维和任务。 联合国安理会规定,安理会的15个成员国中必须有9个成员国投赞成票,才能建立新的维和部队,或改变现有部队的任务。但是,如果5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一国对提案投反对票,提案就不能通过。所有联合国正式承认的国家都有资格派驻人员参加维和部队。 在执行维和任务期间,联合国按照每个士兵每月大约1000美元的统一费率支付给那些自愿派遣军警人员参加维和行动的国家。维和人员如生病或受伤,联合国将负责其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如果出现死亡的情况,联合国将向死者家属支付5万美元作为赔偿。 记者从程参谋处了解到,在过去的55年时间里,联合国已实施了55次维和行动。目前,正在进行的有13起。1988年,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0年,中国军队首次向中东地区派遣军事观察员。 程参谋告诉记者,我国派驻到联合国的维和人员主要分为3大类:第一类进入联合国总部机关工作的参谋人员。第二类是军事观察员,主要负责监督停火、撤军或有关协定的执行。第三类是后勤分队,包括医疗、运输和工兵三个专业。 程参谋还告诉记者,截至2006年7月,我国已先后派出维和人员5000多人次,其中,成建制派出各种分队4862人,参谋和军事观察员约1000人。日前,我国仍有1489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 程参谋认为,我国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为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在维和行动中,积累了宝贵的对外交往经验,扩大了国际影响力,国际地位得到有力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