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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鼓励消费已让百姓吃了苦头
2006-08-22
羽翔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其额度由目前的1.71%调整为1.8%。有专家称,这一政策传递出政府对我国住宅消费市场鼓励的信号。(《新京报》8月20日)

    尽管依据官方说法,此次调整公积金利率,主旨在于为流动性过剩的信贷市场降温,但考虑到宏观调控下公众购房观望情绪渐升的大背景,专家的这种解读确有几分道理。不过,无论主管部门是否心存此意,“鼓励住房消费”这几个字都显得刺眼。因为在此之前,贴上“鼓励消费”标签的政策,已经让公众吃了许多苦头。

    “鼓励消费”是不少经济政策中的常见术语之一,常常与“拉动内需”联袂登场。“鼓励消费”者似乎笃信:在具体的消费选择上,政府比公众更明智。这能为公众指明该消费什么不该消费什么,这样,既有利于提升公众福利,又能促进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我始终怀疑,公众的消费选择是否真得靠政策鼓励?即使政府真得无所不知,公众口袋里的钱总是有定数的,只要人们头脑里还有些量入为出的生活常识,政策“鼓励”就能让公众心甘情愿掏出钱来吗?

    事实上,审视那些贴着“鼓励消费”的经济政策,往往具有某些“强制”色彩。就以住房消费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有经济学家倡导以发展房地产业拉动内需,“鼓励住房消费”的说法便开始流行。比如,据某著名经济学家的计算,小康社会的指标之一就是一家有两套住房。为了拉动内需,一些政策以“鼓励住房消费”为目标,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体制性变革。不过,“鼓励”并没有给予公众更多的消费选择,而是使得公众只能选择一种消费模式。福利分房政策被取消了,而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迟迟不见踪影,经济适用房建成了豪宅。除了贷款购买价格居高不下的商品房,公众几乎别无选择。当然,一连串的数据可以证明“鼓励住房消费”成效显著。不过,消费者掏钱借钱买房,是“鼓励”的结果,还是严酷市场格局下的无奈选择,就很难说了。

    更为重要的是,“鼓励消费”的政策,对于宏观经济发展也并非全是福音。因为只要公众的收入是稳定的,“鼓励”某一方面的消费,必然挤占其他方面的消费份额。老百姓花钱甚至借钱买了房,在其他消费方面就只能扎紧钱袋。有专家估算,购房消费者每期还款金额,将挤占70%的相应消费支出。简言之,“鼓励住房消费”对房地产及其下游产业是福音,但对于其他行业就未必是好事了。某些行业的欣欣向荣与其他产业的日渐萎缩,这种失衡的格局,将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实,不仅是“鼓励住房消费”,其他领域的“鼓励消费”政策,大多都面目相似。透过那些成功的“鼓励”政策,人们看到的往往是公众的别无选择以及宏观经济的隐患——这足以让“鼓励消费”几个字变得越来越刺眼、越来越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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