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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微交通违法首次不处罚
2006-08-22
    本报讯(记者韩俊杰 实习生李凡)8月17日,在郑州火车站,看到敬礼的交警,乱停车的张先生赶忙拿出证件进行道歉和解释。张先生来自许昌,只顾急着帮朋友买票,就把车违法停到了路边。

    民警礼貌地指出了在此处违法停车的危害和影响后,从执勤包内拿出一个小本。张先生以为民警在开罚单,急出一身汗。可出乎他意料的是,交警把一份“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递给他说:“同志,你是首次违章,我们对你给予提示,不予罚款,希望你下次注意,不要再犯。”

    张先生拿着“提示单”看了又看,十分疑惑地看看交警,然后一边说着谢谢,一边赶忙将车开走。

    上述做法是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近期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根据这项新举措,当司机在郑州市二七区辖区内首次实施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交巡警查处后不再一律递上罚单,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张“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

    郑州交巡警三大队队长朱则军介绍说,针对驾驶员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也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和拥堵,并且系首次的,交巡警将先行提示。随后,交巡警填写“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注名违法驾驶员车牌号、驾驶证号、联系方式,并让违法司机签名,如果当事人不听劝诫再实施处罚。同时,首次开具的温馨提示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将由交巡警进行微机存档,如再次违法将不予提示,直接进行处罚。

    朱则军说,以往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我们要么口头警告,要么开罚单,但口头警告教育意义不大;开罚单虽然简单,可驾驶员以为警察搞创收,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出现对立。这两种做法都达不到很好的执法目的。

    “交警上街执法的初衷是加强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保证城市交通的通畅,保障人身交通安全。”朱则军说,“所以我们琢磨着把教育和处罚结合起来。从今年7月下旬我们开始尝试开具‘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取代严肃生硬的直接罚款,以人性化管理方式取代单一的执法模式。”

    据了解,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正在总结经验,对该种措施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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