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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过司法考试班”不“保过”考生获赔8000元
2006-08-22
    本报讯(常鸣 记者王亦君)去年6月,北京一个司法考试培训班承诺:如果参加培训的考生未能在当年通过司法考试,退回学费8000元。杨先生于是花了12800元报名参加培训,当杨先生因为未能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向该培训班要求退款时,对方变卦了。杨先生将开办该培训班的一家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开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北京新九州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其违约责任,退还培训费8000元。

    此案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辩护律师指出,杨先生在起诉书中所写的是“北京新九洲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新九州”,辩称被起诉的不是本公司,该公司拒绝赔偿的另一理由是自己在招生中使用的“特训保过”一语仅是形容,并非真能“保过”。

    经审理查明,虽然杨先生在诉状中将文化公司的全称写错,但根据其所提供的和文化公司所签协议,可以证明其与文化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且该协议第11条写明:若考生未过分数线,有权要求对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学费8000元退还。据此,法院认为文化公司拒绝退还学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的司法考试即将进行,法院借此提醒广大考生提防虚假广告,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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