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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间分配不公
专家呼吁尽快给生态补偿机制立法
2006-08-25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张可佳)“建设湿地银行和生态保护银行,让开发商来抵偿他们所造成的破坏;享受良好森林资源、喝到洁净水的地方要给提供生态服务的地区作出补偿……”这些听起来新鲜陌生的事情,正是我国政府决策者和专家要破解的难题。

    8月24日,“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00多位中外专家和政府官员共同探讨了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新课题——国际碳汇交易、水交易、生态交易、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这些听来空泛而庞大的概念,实际上与所有人都有着紧密的关系。因为这些交易的成功运行,将决定我们生活在怎样的环境质量中、能否有清洁的水喝、能否有清新的空气、能否有足够子孙后代使用的木材、能否让已经濒危的动植物与人类长久共存。

    国家环保总局祝光耀副局长介绍,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较完整的环境污染防治政策体系,但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却面临着政策结构性缺位的挑战。特别是相关环境经济政策的缺位,无法解决诸如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

    祝光耀说,这类问题已积累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反映出生态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存在着不公平分配。而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所谓生态补偿机制,就是以改善或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整相关利益者(保护者、破坏者和受益者)利益分配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生态补偿课题组中方组长李文华院士说,受益者无偿占有环境利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自然就缺乏保护的经济激励;破坏者如果不承担破坏环境的责任和成本,就会更加追求利润而肆意破坏;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责任人丧失保护的经济压力。这种种表现在环境保护上的冲突和不公平,是对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我国的生态保护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也威胁着地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和谐发展。

    “森林趋势”总裁麦克尔·詹肯斯先生介绍,近几年,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之相应的全新的生态补偿市场出现了。最早的碳汇市场出现在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在这种市场上,那些二氧化碳排放较多的造纸、钢铁等企业,通过这个市场花钱买实现清洁生产、自己用不完二氧化碳额度的企业的指标。用经济杠杆鼓励减排企业,敦促排放大户加快治理。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国合会核心专家沈国舫院士说,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和社会不公平问题,实现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途径有公共政策和市场手段两大类。目前,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是当务之急,亟须以法律形式,将补偿范围、对象、方式、补偿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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