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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回应LG诉其商标侵权案
海尔没有起诉LG的打算
2006-08-28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记者程刚)海尔集团日前首次就LG在韩国诉其商标侵权一案作出回应。海尔新闻发言人表示,尽管LG在中国市场涉嫌广告违规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目前海尔并没有起诉LG的打算。

    今年7月5日,LG以侵犯其“2 in 1”商标使用权为由,在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起诉海尔在韩国的海尔电子销售株式会社。8月22日,韩国法院就此案做出裁决,认定LG已经对“2 in 1”进行了注册,海尔不能再使用此标识。法院同时驳回了LG“禁止海尔韩国生产、销售相关空调产品”等诉讼请求。

    海尔新闻发言人汲广强表示,海尔尊重法院裁决结果,并执行法院裁定。他同时对整个“2 in 1”的相关事实作了说明。

    所谓“2in1”实际上就是中国空调业的“一拖二”技术。海尔于1996年推出“一拖二”空调。据汲广强介绍,海尔曾尝试将“一拖二”注册为商标,但中国商标管理机关认为“一拖二”属于功能技术范畴,不具备商标注册的条件。

    2000年LG推出“一拖二”空调后,2002年在韩国申请注册“2 in 1”商标,并于2004年3月获得授权。

    “LG和海尔完全可以通过交流、沟通解决,海尔不会像LG在韩国起诉海尔一样在中国起诉LG,更不会在法院未出结论的情况下在媒体上炒作。”汲广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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