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上官玉馨 记者李丽)今年暑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在苏州组织了一次“走近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活动。 同学们发现,许多老年人对于与自身密切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并不知道,更谈不上对于其他与自身相关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认识。同学们还发现,老年人碍于亲情、颜面,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往往不愿意将家庭的纠纷,包括赡养问题诉诸法律。近年来,老年人维权出现的新问题中,“赡养权”被“房产权”替代,老人的住房权时常被侵犯,就是典型的表现。同学们提醒老年人:当问题出现时,在道德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应当诉诸法律;有意识地构筑一条“亲情防线”,应该成为21世纪老人必须具备的生存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