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胡建)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9月5日至25日在京举行。本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主题是“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包括大陆、港澳台同胞和解放军在内的56个民族、3000多名演职人员参与演出,演出剧(节)目33台、71场。 “从文艺会演本身看,有两个方面比较突出:一个是原汁、原味原生态,一个是新人、新作、新观念。”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如此总结了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主要特点。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至今已举办两届。第一届在1980年,第二届在2001年。2002年,国务院决定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5年举办一次。2005年,这一决定写入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