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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刑事案件受害人不应被遗忘
2006-09-04
王亦君
    

    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众多的法学学者和机构提出了“犯罪被害人是被刑事司法遗忘的人”、“在犯罪研究中最被忽略的一个问题就是对被害人的保护”的观点。近年来,对被害人的保护和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问题,成为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政策中研究的一个前沿课题。

    此案中,我们忧虑的是,如果调解不成的话,依靠法院判决,按现行的法律规定,这45名受害人很可能拿不到赔偿,他们的未来生活会怎样,无法预测。

    一项对北京市某中级法院审结的614起刑事案件的调查显示,在受到损害的被害人中,只有64.3%的人得到了赔偿,其中还有10.8%的人不是从罪犯那里获得赔偿。

    但如果把北京某中院这个比较乐观的统计数据作为全国的平均获赔率,类似于这45名孩子这样得不到及时救助的被害人的人数,将是触目惊心的。因此完善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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