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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公权力滥用下的“同一首彩铃”
2006-09-05
川之林
    

    在贵州省黄平县,很多公务员的手机铃声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同一首歌曲,他们在变化之前毫不知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据举报人说,贵州省黄平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单位,要求300多名副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全都换成统一彩铃,有人甚至家里的电话都被换成了同样的铃声。(据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

    老实说,在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今天,一月区区几元钱的彩铃业务费确实算不得什么,别说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也承受得起。但是,笔者为何在此大惊小怪呢?因为黄平县政府的这支“同一首歌”唱得非常离谱,严重“走调”,它是在“红头文件”的威力下“唱响”的。如此唱“同一首歌”实在值得商榷。

    “红头文件”作为我国各级机关指导工作的一项主要手段,代表着政府的权威和面向全体民众的公共形象,体现着公权力。但是,把“红头文件”用来指定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彩铃,则是赤裸裸的乱发、滥发“红头文件”。

    一个优秀的政府应该做到公权力有限、公权力行使范围明晰、公权力使用正当。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明白,哪些事情政府该做,哪些事情政府不该介入,否则,就必然出现政府角色错位、职能错位,体现出来的就是政府公权力滥用,违反“依法治国”的精神。比如此次黄平县政府要求全县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统一换成一样的彩铃,此举于理不通,于法无据,于民无益,于政府形象有损。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乱用、滥用公权力的事件频频发生。比如,有地方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规定下属单位必须喝什么样的酒,并且一年必须喝掉多少;有地方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规定下属部门必须喝什么牌子的桶装饮用水,否则下属部门领导要“受罚”;甚至还有地方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规定出租车必须到什么维修公司去维修……种种滥用公权力、滥发“红头文件”的行为,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当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有鉴于此,有关方面应当建立起问责制度,对于那些超越权限、滥发红头文件的行为坚决纠正,乃至依法制止。与此同时,更应该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政府的行为。唯其如此,才能有效遏止诸如贵州黄平县这种乱唱“同一首歌”的荒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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