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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说话
所有领导的题词都不宜“商用”
2006-09-08
舒心萍
    

    据9月6日《法制晚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向全国工商系统下发了《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广告市场的专项整治,今后,在影视广告中利用领导人形象宣传,在商业销售网点中借领导人题词作宣传,将被严格监管。

    领导人题词被用作商业宣传,这是近年来广告市场中时常出现的事情。尽管随着各地工商部门不断加大对违法广告行为的监督力度,市场上已经很难见到借助国家领导人形象或题词作宣传的各类广告,但仍有一些企业借领导人视察及题词之机,将领导人视察时的照片、题词摆放在销售点、营业厅等显著位置,以证明企业的影响力和实力,甚至将其作为“护身符”。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这个通知要求,笔者拍手叫好,这是维护领导人形象,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积极举措。不过,笔者以为,除了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及题词被“商用”的行为严格监管外,其他各级领导干部检查工作的照片或者留言、题词等,也都不宜被“商用”。

    如今,在一些商场、专卖店及餐饮店,经常看到店内悬挂着某某书记、省长、市长,甚至县长视察时的照片或题字。其实,作为公务活动,各级领导视察时的照片及题词,只能作为资料保存于档案室或者荣誉室的,而决不能成为企业炫耀的资本。限制题词照片的商业化用途,既可以防止不正当竞争,又可以防止因花钱买领导题词而导致的腐败,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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