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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不为蒙冤学生平反“赔偿协议”耐人寻味
2006-09-11
本报记者 黄勇
    尽管2006年1月23日案件真相大白后,王浩等4名学生被解除了取保候审,但办案部门与家长共同签订的《赔偿协议》却一直拖到了8月19日。

    其间令4名学生家长没有想到的是,无论是他们还是4名学生,竟然承受了和被关押相比同样令人难以忍受的巨大委屈。

    张虎在被拘捕时,已经被铜陵一所高职院校录取,正准备前往就读,这起错案几乎断送了他一生的前途,尽管现在重新恢复学籍,但已耽误了半年的宝贵时间。焦华和王浩被拘捕时已经上高二,从看守所出来之后,不得不从高一开始重新念起,一年时间白白浪费。

    焦华作为一名体育特长生,被拘捕前是业余体校的田径队员,曾多次获得安徽省青少年田径竞标赛几个项目的冠军和前3名,现在身体素质和自信心都明显下降,根本无法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和水平。

    更严重的是,在案件真相大白后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当几名学生已经正常恢复上课之后,学校却没有为这几名学生“恢复名誉”。

    4人中有两人案发后是被警方从教室直接抓走的,在同龄人面前可谓“颜面丢尽”。还有一人在案件还没有最后定论的情况下已经被学校宣称为“杀人犯”,很果断地被开除了学籍。

    正是校方这样的“疏忽”,导致这几名无辜的学生听到同学议论他们是家里人拿钱开后门保出来的时,无言以对,只好回到家里暗地里流泪。

    2006年7月初,安徽省公安厅公布对此事的《情况通报》和案件的定性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但善后处理却依然不见动静,4名学生的父母来到合肥,找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递送案件材料,结果却连大门也不让进,并被告知,回去找市里相关部门。

    因为事情迟迟没有进展,4名学生对家长也有很大的怨气,他们开始指责家长无能,尤其是从看守所出来之后,4人对家长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已经不再听从家长的管教。

    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家长们终于挨到了8月19日《赔偿协议》签字的这一天。每人6万元的赔偿让他们稍稍宽心,但让他们内心无法平静的是协议书上避重就轻的案情叙述——“因作案嫌疑人员的人数、体貌特征等与错抓的4人极为接近,以及办案人员缺乏应有的扎实作风等主客观原因,错误地认定此案”,“刑讯逼供”的内容只字未提。

    协议书还要求家长自动撤回控告材料,从签字之日起不再向有关部门、特别是不再向任何新闻媒体提及此事。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协议上说得很清楚,是“居巢公安分局对错抓的4人给予赔偿”,并有居巢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的签字,但警方却坚持不盖公章。

    本报合肥9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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