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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审计发现:
部分中央单位违规为职工谋福利
2006-09-13
本报记者 张凌 刘世昕 实习生 叶铁桥
    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了近8年的副处级干部李某今年年初调入某部委机关工作,工资收入虽比在原单位要少一些,但福利却比原单位好多了,中午在机关食堂吃饭只象征性地交0.5元,前不久按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单价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集资房,他说:“在同一地段的商品房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八九千元。”

    “低收入,高福利”,成为一些部委机关或下属单位的普遍现象。一些单位的高福利从何而来?审计署9月11日及前两年发布的审计公告对此曝了光。

    违规给职工买房或建房

    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企业不得再为修建、购置职工住房提供资金”。但一些单位对此置若罔闻,仍然为修建、购置职工住房提供或变相提供资金。

    据9月11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披露,2002年2月至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所属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经批准,使用其投资兴办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出资的958.87万元,为本中心职工购置商品房14套。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挪用贴息贷款2191万元购买职工住宅和对外投资。

    有的单位甚至不惜挪用科研基金。2000年至2003年,北京理工大学挪用科研专用基金累计2411.05万元,用于支付院(系)、部分职工应负担的单位、个人合作购房款。

    两年前,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国家体育总局动用1亿多元专项资金建房事件,一度吸引了公众的眼球。据审计公告,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

    国家体育总局对此向媒体解释说,中国奥委会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没有单独的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体育总局的领导班子也是中国奥委会的领导班子。中国奥委会账上的资金不是国家拨给的专项资金,主要是来自中国奥委会自己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以及参加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的分成所得。凡是社会捐赠都归口到体育总局下属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所以无论是国家体育总局还是中国奥委会都不存在乱花社会捐赠的问题。

    但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的确动用了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长期积累的部分资金作为自筹资金建职工住宅的资金补充(1.09亿元,占总集资的1/3)。新建住宅入住职工中,绝大部分是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目前在为国争光第一线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协会官员,也有部分具有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

    私设“小金库”

    “一律不得再私设‘小金库’”,尽管这是国家的明文规定,但近两年,仍有不少中央部门依然我行我素。

    2004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19个部门或其下属单位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设置账外账、“小金库”3.5亿元。在2005年度的审计中,仍发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的下属机构在私设“小金库”。

    几年中,胆子最大的要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8784.33万元。

    1991年起,民航总局有关部门隐匿下属单位上缴款项、截留购建职工宿舍结余款等,私设“小金库”。截至2005年1月,累计收入8784.33万元,支出4808.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和为部分职工购买商业保险。

    其次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年都因“小金库”问题被点名。

    2004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私设“小金库”94.36万元,其管理的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通过编造工资表、虚列项目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截至2004年11月末,收入71.64万元,支出28.37万元。

    9月11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其所属的4家单位,账外私存资金共计618.05万元,支出共计348.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和外聘人员工资。

    各单位“小金库”的钱多用于给职工发放奖金。截至2004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247万元,其中201万元用于职工奖金等支出;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在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从其开立的股票资金账户中先后8次共提取80万元,用于“会议费”、“健身卡”等开支。

    而各单位用来充实“小金库”资金来源也是五花八门。

    1999年至2005年年底,国家邮政局所属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截留翻译收入、外事服务收入等90.54万元存入个人储蓄存折,支出88.4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过节费等。

    2001年以来,建设部所属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将收到的发行费、稿费等30.73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私设了两个“小金库”。

    自1998年8月以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未将领取的加班费及售书款等收入纳入单位财务账内管理核算,账外设账,用于发放节日补助、通讯补助、餐费等支出。截至2004年2月,“小金库”共计收入39.21万元,支出31.86万元。

    暗地里发放奖金、补贴,用公款给职工上保险

    有人说,不要小看了一些部门,虽然工资表上的收入不高,但是工资基本不动,奖金足够养家,还有其他各种暗补,如保险、住房补贴等,日子过得非常滋润。真实情况也确实如此。

    2005年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下属公司兼职,一共领取了各种兼职补贴18.07万元,报销各种费用19.71万元。2002年和2003年,又是这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让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通过下属公司购买商业保险,一共支付保险费用49.77万元。算下来,短短两三年,这5人的明收暗补就有了近百万元,而这些都是他们正常的工资和奖金之外的花费。

    这种巨额保险费用流入个人名下的情况并不少见。2004年11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就曾以协会8名工作人员名义,用公款购买团体年金分红保险408.49万元。截至200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全额财政补助社团)用结余资金和下属单位上缴款共计220.99万元为12名职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员工福利团体退休金保险分红型A”商业保险。国资委所属的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和冶金科技发展中心3家单位,也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479.09万元。

    还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相关业务公司领取“劳务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所属北京即刻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即刻奈公司),主要从事海关总署部分信息化项目的开发以及利用海关H2000系统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即刻奈公司的业务工作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和管理,办公场所与信息中心彼此不分。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利用承担组织海关业务系统的开发、推广应用以及联系指导信息中心的职务便利,于2002年至2005年间,全司人员按职务等级每月从即刻奈公司收取金额不等的“劳务费”共计141.48万元。

    有些单位的违规金额更是触目惊心,如2005年发布的审计公告披露,2003年海关总署的决算报表反映:全国海关实际收费业务费支出3.02亿元,用于不属于该项目开支范围的支出1.08亿元,而这其中,光发放奖金就占了6879万元。

    近两年来,违反国家财政纪律,在部门内发放奖金和补贴的单位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质监总局、体育总局、环保总局等单位或其所属单位。

    据调查,发放奖金、补贴的资金来源多种多样:有办公用房的租金收入、发行收入、培训中心收入、下属单位的收入等。如,2001年至2005年,信息产业部所属28家通信管理局取得办公用房租金收入1.05亿元,其中有3629万元发放给职工。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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