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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企业家有社会责任感
并不是要求他们是慈善家
2006-09-19
本报记者 梁国胜
    

    “在民营企业家中,讲社会责任的是主流。”9月12日,在首都师范大学举行的“物美300万元助学基金资助基层员工子女上大学发放仪式”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伯阳很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物美是北京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名列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第6名。物美集团在董事长张文中的倡导下,积极支持教育事业,2005年捐资600万元,开展阳光助学工程。其中300万元用于持续资助物美基层员工子女上大学。今年,73名获资助的大学生均来自物美集团基层员工的家庭。

    针对社会上对民营企业家热心慈善事业比较少的批评,谢伯阳说,享受不是企业家的主要追求,企业的成功才是他们事业的追求。

    谢伯阳认为,企业家由于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形势,找到了发挥自己才干、实现自己能力的机会。这种机会给了他们发展企业,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机遇。反过来,他们也讲究回报社会,大部分企业家都有比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我们提倡企业家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并不是要求他们是慈善家。”谢伯阳认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可以表现在多方面,首先是办好企业,做出合格的产品,关爱员工,使员工享受企业发展的收益;其次关爱社会,热心公益事业;第三是创造条件,安排就业,这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谢伯阳认为,像物美集团的捐资帮助基层员工子女上大学,就体现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这应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方面,体现了企业领导与员工的相互信任,促进了员工热爱企业。”

    物美集团副董事长吴坚忠认为,企业发展了是对社会的最大贡献,因为,只有企业的发展,才能使员工受益、国家和社会受益。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是企业的事,是可持续的,因此,有人说,“社会责任也是生产力”;而企业家的慈善事业是个人的爱好,是不一定可持续的。

    据吴坚忠介绍,物美集团过去3年累计招收应届毕业生上千人,其中吸收西部志愿者40多人。今年还要招聘西部志愿者30人,面试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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