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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品何以成了景区难看的补丁
2006-09-22
本报记者 李菁莹
    

    旅游购物,本是一件乐事。然而,在国内一些景区售卖的旅游商品,要么千品一面,要么粗制滥造,成了景区难看的补丁。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国内旅游市场一个不容忽视的怪现状是,一方面旅游景区门票持续涨价,一方面旅游商品市场发展滞后,旅游商品收入仅占旅游总收入的20%。

    有数据显示,全球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均值达到30%,在旅游业发达的国家,这个比值超过60%,而且门票持续降价,直至免费。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学院饭店管理系主任曹国新,今年4月公开发表了一篇题为《解析中国旅游商品的政府失灵》的论文,在业界引起不小的反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旅游商品是旅游业利润的生长点。而在中国的一些旅游景区,获利的重要途径是门票,门票越涨越高,游客对景区内旅游商品的消费能力越来越低,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越来越滞后,和全球的旅游业发展趋势正好相反。

    曹国新认为,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比重高的地方,旅游业必然发达;而旅游商品市场的“洼地”,也必然是旅游价格的“高地”和旅游服务的“洼地”。“随着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由政府本身的缺陷和政府行为的不恰当所造成的政府失灵日趋显现”。具体表现为法规缺位引起的外部经济发展失衡,政府服务缺位导致的非竞争性和内部决策造成的失效和不公平。

    在一次旅游商品交易博览会上,一把设计新颖的“金钥匙”获得金奖,就在设计者准备转让专利的时候,这把“金钥匙”的仿制品已经遍布全国的各大旅游景区。“这是典型的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缺位,而这种缺位使得中国旅游商品市场仿冒盛行”。曹国新说,这使得原创性设计的市场供给日渐萎缩,商品设计越来越粗陋,品种单调,特色减退,趋于同质化。

    而旅游资源产权的模糊、不清晰,导致在许多旅游区,尤其是在一些古村、古镇、古街类型的旅游区,旅游商品的经营权被当做一种变相的权益补偿或社会保障,被当地的村民(或居民)垄断。曹国新认为,这严重损害了市场机制,“是旅游资源产权法规的缺位”。

    中国的旅游业中,各业务部门间的收入多是在一种不透明、失去监管的灰色状态下进行,这使得旅游业的诚信体系失去了法规的规范与保障,使得旅游市场中零团费、负团费与旅游商品的质次价高并存,“这是收入再分配法规的缺位”。

    曹国新还对“黄金周”进行反思:“黄金周”在建立之初,很好地启动了国内旅游市场。但“黄金周”人为制造的旅游供给严重不足和供给严重过剩的两极状态,使得旅游商品的竞争市场无法形成,优质商品的竞争优势无法显现,形成了一种严重的负激励。

    “旅游商品市场是一个具有指标意义和核心意义的市场,必须高度关注,作为政府的核心工作来抓”。曹国新认为,要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使承担着旅游区经营职责的政府官员像企业人一样思考。同时,要解除行政壁垒、破除行政垄断、引入市场竞争。随着产业的发展,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要以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需要约束立法和服务行为,使立法和政府服务真正起到促进和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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