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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工学校学生不足两百将无权招生
2006-09-28
    

    本报福州9月27日电(记者何春中)明年秋季前,福建省内所有的技工学校在校生达不到200人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同时,对规模较小的技工学校采取关、停、并的措施。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学校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将通过改革改制,发展壮大技工学校。到2010年,全省在校生要达到10万人以上,校均生数达到1000人以上,重点建设20所上规模、上层次的重点技工学校。其中,5000人以上规模的技工学校5所以上,技师学院5所以上,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双证书率达到 100%。

    《意见》规定,从2007年开始,技工学校将加强训练课的课时比例,教学实习课时与理论课时的比例从5∶5提高到6∶4。建立实习实训不少于一年的制度,其中:两年制学生校内实训、校外生产性实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三年制学生最后一年要在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重点技校将推行学分制。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都推行学分制。学分制以学生学习课程为基础,用学分来计量学习成果、衡量毕业条件。在不改变学制年限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通过积累学分,分阶段完成学业,构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多种方式,创设学生成才的多条途径。

    今后福建省将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创办技工学校,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各地将把发展民办技工学校纳入技工教育的总体规划,扶持若干所规模较大的民办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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