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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工巧匠”可上讲台做教师
2006-09-28
    

    本报乌鲁木齐9月27日电(记者刘冰)你也许没有文凭,但你拥有一手绝活,从今年起,你将有机会受聘走上职校的讲台成为技能培训实训师。新疆首次允许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技能人才状况,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技能人才,并担任技能培训实习指导教师。

    为此新疆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技能培训实训师聘任的通知》。《通知》鼓励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各级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和民间能工巧匠,有绝技绝活等一技之长的人员,编写教材,聘用授课;鼓励拥有传统手工作坊的劳动者发掘、整理各类民间工艺。

    按规定,技能培训实训师可由聘用单位直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的待遇由聘用单位与其协商,可参照当地实习指导教学平均课时费标准确定。各聘用单位与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签订合同后,各地汇总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

    新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新疆首次公开聘用职业培训师资,敞开大门,吸纳民间实用性技术和工艺型技能人才。目前,新疆在各类培训工程实施中,出现技能培训师资缺乏,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通知》的目的是将更多实用技能型人才充实到各职业学校,增强这些学校的师资力量,以缓解当前由于新疆职业学校就业走俏,学生人数渐增,但师资力量相对紧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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