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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对宾馆饭店“准星级”亮红牌
2006-09-29
    

    本报讯(记者涂超华)南昌市所有酒店宾馆将不再允许使用“准星级”、“相当于×星级”这样的字眼混淆视听了。南昌市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规范旅游行业用语,叫停酒店宾馆“准星级”概念的使用,旅游社与消费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也不能出现这类模糊用语。

    据了解,“准星级饭店”的说法,多年来一直是一些旅行社惯用的促销方法之一。游客对此经常投诉,认为是虚假宣传,误导视听。南昌市旅游局近日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较多旅游社与消费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有“准×星级”或“相当于×星级”等模糊用语。不少非星级饭店在揽客时,都喜欢打出“准星级”、“相当于×星级”或“×星级标准”等字眼,但酒店内部环境和服务质量却远远达不到相应星级饭店的标准。游客在这样的酒店住宿,往往花了星级饭店的钱,却享受不到相应标准的服务,有时候甚至出了问题都找不到索赔部门。

    为此,南昌市旅游局规定,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间、线路、食、宿、行等)的真实信息,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虚假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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