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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管变脸:
人性化执法能否“管”出和谐城市
2006-10-09
本报记者 任明超
    9月底的一天上午,海口市汽车西站的水果小贩们听说有城管要来,撒腿就跑,一些水果掉在地上都顾不上去捡。其中一位姓符的小贩被城管人员抓住,让他奇怪的是,这回城管人员没有没收他的水果,也没喊叫、骂人,而是批评教育一番就让他走了。据悉,这是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一周来的新做法。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委裴英杰相信,只要这样坚持下去,城管一定会和市民和谐相处。他介绍,海口城管的改革经过长期调研论证,9月1日开始实施了《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对随地吐痰、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等110多条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使城市管理更人性化、更科学。

    海口城管新体制扩充了城管局的行政处罚权,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设施、建筑市场、燃气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环保、交管、工商等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收归行政执法局统一实施。扭转了过去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执法弊病。

    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海口市城管队伍权力大了,人员却减少了1/3,文化低、年龄大的城管队员被分流出去,但仍保留各项待遇,这样有利于提高城管素质。裴英杰表示以后还将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

    海口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制将城市管理的权力、责任下放到区里,实行属地管理,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问题,使执法更加有力度、有效率,也更文明。

    面对“在改革后能否根除粗暴执法现象”的疑问,裴英杰表示,成效会逐渐显现。首先有运行体制上的保证,新组建的城管执法队伍的工资和行政执法经费将全部由财政予以保障,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将按新规定开具罚单,不直接收取罚款,被罚者要到城管执法局服务大厅缴纳,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制度,罚款全额上缴财政。此外,城管局设置了5部举报电话,并聘请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市民作社会监督员,保证社会对城管执法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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