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1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超女不能“想唱就唱”
演唱会侵犯著作权赔偿10万元
2006-10-10
卫建萍 本报记者 周凯
    一首《想唱就唱》,伴随着2005超级女声比赛红遍全国,也成为此后“超女巡回演唱会”上的必唱曲目。但去年10月上海的一场演唱会却令主办方陷入了官司。近日,被诉侵权的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开思公司就包括《想唱就唱》在内的演唱会相关曲目向音著协支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10万元。

    2005年10月6日,上海体育馆举办了“2005超级女声唱游中国巡回演唱会”,超女们演唱了歌曲《想唱就唱》等。作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协会与《想唱就唱》词作者胥文雅已经签订了《音乐著作权合同》,对其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协会实施管理,而该场演唱会的组织者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上海城市音乐有限公司在未征得协会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组织演唱了协会管理的该音乐作品,侵犯了其公开表演权,故请求法院判令4家单位赔偿损失29285元。

    经过法官调解,最终,音著协向法院撤回起诉,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向音著协支付演唱会相关曲目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共10万元。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