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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雇凶伤人的女大学生被公诉
2006-10-11
    

    据新华社合肥10月10日电(记者熊润频)为争就业岗位,母亲雇凶砍伤女儿同学双腿。日前,备受关注的安徽省阜阳一女大学生雇凶伤人案(本报6月3日曾作报道——本报编者注)开庭,5名被告被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提起公诉,案中3名被告人在庭审之前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受害人人民币9万元。

    今年4月25日晚8时许,阜阳师范学院2002级体育教学专业女大学生李静回家途中突遭两名歹徒袭击,双腿被砍5刀,深处伤及骨头,多处血管、韧带断裂。10天后,凶手闫文标、朱红涛被抓获。据调查了解,被告人高文娟系李静同班同学,其与李静同时参加阜阳师范学校体育老师招聘。经过笔试、面试,李静以第一名的成绩入围,高文娟位居第二名落选。高文娟的母亲、被告人任彩霞为使女儿取代李静而被学校录用,授意被告人张红军找人将李静打伤。在高文娟带着张红军指认了被害人之后,张红军在4月25日晚安排被告人闫文标、朱红涛对李静双腿连砍5刀。

    此起案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有关中央领导同志得知李静的遭遇后,作出批示,要求安徽省教育部门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在各方关心下,李静于6月与阜阳师范学校签约,成为一名体育教师。

    目前,正在恢复期的李静一周上两节课,主要从事室内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授体育心理学。

    

安徽一女大学生参与雇凶伤害同学(200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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