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1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深圳地矿协会秘书长
“入股”采石场敛财案发
坐收红包逾560万元
2006-10-14
    

    本报深圳10月13日电(记者李桂茹)深圳市地质矿业协会原秘书长李勇,利用手中职权,疯狂收受采石场包工头的贿赂逾56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11日开庭审理了这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据悉,这是深圳市今年开庭审理的涉案数额最大的受贿案,该案被广东省纪委列为今年“广东十大商业贿赂案”之一。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9月,由深圳市原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发起,经该局和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深圳市地质矿业协会(以下简称矿协),李勇受地矿处委派,任该协会秘书长。李勇短短3年多时间里总计涉嫌受贿人民币558万元和美金3000元。

    李勇受贿手段之一是“入股”采石场。李勇的受贿过程基本上是与深圳市政府的“复绿工程”同步开始的。2003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委托矿协对深云石场后续整治,李勇将该石场的复绿整治工程发包给郭某承包的矿协下属企业某治理公司。此间,李勇介绍郭某合作经营该石场。李勇同郭某商定:李勇占该石场10%的股份。从2003年8月至11月,郭某分四次共送给李勇40万元。2004年初,罗定石场以人民币1330万元的价格转让,郭某按照大约10%的比例,将其中人民币135万元送给李勇。从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郭某又送给李勇360万元。在被控的逾560万元受贿额中,有535万元都是郭某行贿的。

    受贿的另一手段是介绍项目打点关系。另有两个石场的包工头,则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或为感谢李勇的关照,或因李勇索要,先后送给李勇过节费23万元人民币和3000元美金。直至案发后,侦查部门收缴赃款人民币481万元,尚有人民币76万余元、美金3000元无法追缴。李勇说这些钱中有一部分他也打点了上面的人,给那些人消费掉了。

    协会秘书长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李勇的“身份问题”成了庭审焦点。检方认为,矿协是由深圳市原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发起并成立的,李勇受该局地矿处委派,任该协会秘书长,协会的财权一度还由矿产处监督管理。国土局出具的相关资料表明,李勇就是该局的工作人员,还在该局领取工资,也从该局获得了内部员工分配的住房。虽然其关系一直在不同的部门间流转,但一直在国土局内。

    虽然李勇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数额不持异议,但他和辩护人均认为检方指控的罪名错误。李勇认为,他来深圳后一直没有正式编制,刚开始一直在宝安的国土部门做“临时工”,后来为了分福利房,他又通过关系“挂靠”到原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该局实施机构改革后,他的关系又转到了《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他同时表示,自己当上市地质矿业协会秘书长是按协会章程由理事选举,而不是由原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委派的。李勇称,对其量刑应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