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崔丽 程刚)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今天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有望自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草案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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