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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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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全国学联追授李春华
“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学生干部”
2006-10-28
    

    本报讯 10月27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作出决定,追授李春华同志“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决定指出,李春华同志是新时期在党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是当代大学生的杰出代表。他在生与死的关头,不顾安危,见义勇为,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毅然决然地连续救人,表现出共产党员高度的思想觉悟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境界。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胸怀祖国,热爱人民,自强不息,立志献身西部边远地区教育事业,热诚服务父老乡亲,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他孝敬父母,勤劳俭朴,乐观进取,每到假期必定回家帮助父母忙农活儿,坚持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主动分担家庭重担。他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热爱集体,奉献不止,满腔热忱地为同学服务,一次又一次帮助身边的人,自觉为集体利益奔波,作为班长因表现出色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所在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决定强调,李春华同志困难自己克服,利益让给别人,孝心献给父母,爱心奉献社会,忠心向着党和人民,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位优秀大学生、一名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崇高的精神追求和良好的道德风貌。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践行了舍己救人、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是全国青年学生身边的榜样、学习的楷模。

    决定号召,全国广大青年学生向李春华同志学习,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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