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1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最高法院副院长姜兴长:
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别
2006-11-10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要防止不适当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的现象,尤其是在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要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对于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的,决不能为了判处非监禁刑而减轻处罚;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多适用缓、管、免,采取社区矫正的做法;对一些被告人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促使当事人和解。

    据透露,最高法院正在抓紧制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重点解决少数案件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