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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会的背后攻略
2006-11-10
实习生 邢佰英 本报记者 万兴亚
    提起前不久自己组织召开的一次专家论证会,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肖律师就气不打一处来。“钱也花了,人也请了,却没起到什么效果。”肖律师至今还在后悔召开了那个专家论证会。

    事实上,专家意见书遭此命运的并非只此一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他们收集的21份专家法律意见书中,被法官采纳的不足20%。

    专家论证会是连接媒体报道的桥梁

    2005年8月的一天,外地某市出租车车主汤某的女儿,不远千里,慕名来到京城,请肖律师为其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而犯罪的父亲辩护。

    “怎样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呢?”有朋友向肖律师建议,要想办法让媒体参与进来,借助舆论的力量,方法之一就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因为当时有关出租车经营权的各种讨论特别多,而专家论证会就是连接媒体报道的桥梁,能够给新闻报道提供“切入点”和“兴奋点”。

    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和支持后,肖律师开始着手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召开相关议题的研讨会,研讨的案例就是该市的出租车经营权招拍风波。研讨会后,肖律师等人将专家的意见书寄给了当地政法委和省人大等部门,当事人也通过主管部门向上面递交了专家论证意见书,个别媒体也进行了部分报道。

    但是,肖律师发现,专家意见书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要给专家一个比较得体的参会名目

    据华东政法学院2002级法学硕士生孔庆余研究,我国最早的专家论证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浙江戴晓忠涉嫌投机倒把罪一案。个体户戴晓忠因搞技术转让被杭州市检察院以科技投机倒把罪逮捕并提起公诉。承接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刑法、民法等各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讨论,虽然没有形成专家意见书,但专家们把意见都融合到律师的辩护词中。经过7天的开庭审理,戴晓忠被宣布无罪释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何兵介绍,目前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已经变得多样化起来,比如研讨会、座谈会、讨论会、沙龙、论证会等等,但会议举办期间,研讨的案例或介绍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一个具体事件上。之所以要“披上”形形色色的外衣,是因为要给参会媒体记者一个好的报道“由头”,给与会专家一个比较得体的参会“名目”。而举办单位则由律师事务所发展到行业组织、高校、学术单位、企业、网站甚至法院、检察院。

    比如,一家名为北京法律人投资咨询中心的单位,就在互联网上公开招揽和提供专家论证业务。

    据介绍,该中心面向社会提供的一项服务项目之一,就是为疑难案件请专家研究论证,其实质是根据客户提出的要求,组织全国各法律领域资深专家对客户所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形成专家意见,为客户提供客观充分、权威的论证意见与建议,按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该中心称自己是“客户的专家智囊机构和坚实后盾,在服务中出具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深受客户的好评。”

    该中心还进一步说,疑难案件研究是主要从事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课题研究、个案分析论证,并以研究成果形式,面向社会提供高层全方位的权威法律资讯。中心不但自身成员层次较高,而且以中国著名法学专家为团体顾问,在全国具有强大的人才资源和专业优势,可以承担一切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服务事务。至于专家论证领域,包括刑法类、民事类、知识产权类、商事类、竞争类、金融类、证券类、财税类、自然及环保类、劳动用工类、土地及房地产类、行政类、消费者权益类、海关类、国际经济法类、国际私法类等。

    记者注意到,该中心不仅“展出”了《专家论证意见书》的样式,还具体列出了中心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庞大资源库,包括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以及北大、人大、清华等知名高校的知名学者和专家,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参加论证会拿钱是惯例

    “没钱哪能请得到专家?”肖律师说,请专家肯定得花钱,因为这是惯例,但有时有钱也不一定能请到有分量的专家。

    就拿肖律师组织的一次研讨会来说,因为当事人出不了更多的钱,肖律师只给出席的专家每人5000元。他的这一方案招致给他介绍专家的朋友的指责:“你要这么干,那我以后还怎么请得动这些专家出面,这不是砸我的牌子吗?”

    肖律师说,其实他也知道这一“行情”:每邀请一位专家要给5000元左右,而一些“大腕”级专家,则往往要给到8000元到1万元,尤其是一些级别和资格特别老的专家,给的会更多,否则,下次就再也请不动了。

    因为当事人满打满算就给了3万元经费,肖律师只好从一个名气稍小的专家那里“调剂”了2000元,加到那位大腕的头上,给那位大腕7000元,算是给那位朋友一个“交待”。

    11月9日,记者打电话给“法律人”网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你能报出名字的专家学者,我们基本上都能请到,就看你愿意出多少钱了,但至少是3万元。”

    “这碗饭也不好吃”

    小王是某企业维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该组织下属网站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以替企业维权的名义组织专家论证会,出具专家意见书。记者曾参加过他们组织的一次研讨会,针对的就是西北某省知名商标的归属权争议。

    小王告诉记者:“其实这碗饭也不好吃。一方面,现在组织专家论证的行情已经比较透明了,当事人很容易算出成本,想挣钱不太容易;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关于专家意见书的议论特别多,很多法官检察官不太重视这些专家意见书,相对来说,走新闻媒体和党政领导这一渠道的成功率,还可靠些。”

    就小王的经验来说,除了要保证专家的车马费外,他们能操作的就是研讨会的场地选择、参会人数等。比方说,如果当事人经济实力比较强,能出个三四十万元,就可以多请一些名专家和名教授,而且可以多请一些,同时再多请一些媒体记者参会。其他的可以考虑把研讨会的地点放到较有名气的地方,这也是提高意见书含量的一个方面。

    小王说,请名专家、名教授花钱固然多,但其作用也会很不一样,尤其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这些名校的老师的意见,更容易发挥作用,一方面他们确实看问题要深刻、到位,其意见和建议都比较有参考价值;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比较有名,还经常在媒体上露面,甚至到各地演讲,其意见的权威性自然不一般,很多单位也比较认可。

    小王说,其实专家们也不容易请,一方面长期工作下来,他们建立了一个专家资源圈,彼此比较了解和信任,所以遇到案件和问题才请得到人;另一方面,案件或事件本身也得吸引人,换言之,有他们可以说话的地方,如果案件或事情本身就黑白颠倒,他们自己不会接,专家不会来,或者来了也不发言。

    岳教授证实了小王的说法。他说,他一年要参加很多研讨会,一方面是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是利用经验和学识帮助一些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利。对于一些纯粹的经济纠纷案子,他基本不参加。他在参会前,通常都要求邀请方先给材料。他只有看过材料,确认值得一说时,才会出席。

    岳教授说,他参加这些研讨会,有拿过8000元的,也有拿过200元的,这一切都要看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他而言,参会前,关于这一点,一般不会问。

    岳教授说:“只要是涉及弱势人群利益的官司或事件,我还会发言,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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