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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派出所将全面推行驻村制
2006-11-14
    本报福州11月13日电(记者何春中)农村原则上以不超过5个村划分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城市和县城城关,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每1000户或3000人配一警。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到2008年年底前,福建省将全面实现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意图,提高全省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福建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调查摸底,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配置警力。今年年底前,社区警务室将全部建成,农村警务室将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人口数量、治安状况等情况,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其中,2007年3月底前,已被撤并的原乡镇派出所辖区要率先建立农村警务室。

    按照这一战略意图,福建全省的城市派出所将实现警务机制的规范化、警务模式多元化和警务管理系统化;农村派出所将全面推行驻村制,从所长、指导员到普通民警都要驻村包片。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将实行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

    据介绍,社区警务室将与社区居委会设置在同一办公地点,或尽可能靠近;农村警务室将设置在本警务区的中心地带、交通便利的村庄中,以便于民警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求助。

    福建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日前已下发《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以下称《决定》),部署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配置社区民警,在农村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

    另据悉,公安部治安局日前已下发通知,今年12月底前完成就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情况、社区和驻村民警待遇的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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