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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王德显出具不真实的证据,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出面干涉、阻止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怒将火车头体协追加为联合被告
2006-11-28
本报记者 郭剑
    

    王德显案第二次开庭,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了首次开庭时的拘束,显得很适应自己的角色。而前来采访的记者人数也减少了一半左右,也说明大家普遍对这次的证据交换期望值不高。

    但原告律师吕君的第一句话就让人吃了一惊:“我们决定将火车头体协追加为被告,因为他们作为主管领导,监管不力。”这是原告第一次将矛头公开指向体工队,也是这件案子脱离单纯的经济纠纷而回归体育内容的一个明显标志。

    原告称忍无可忍才决定追加被告

    “火车头体协作为艾冬梅、郭萍、李娟等人的管理部门,未经原告本人授权,就允许教练王德显私自领取本该属于原告的工资及训练奖金,本身已经产生了过失”,吕君一开庭就对法官说:“不仅如此,在原告方面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火车头体协还帮助王德显出具不真实的证据,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出面干涉、阻止证人出庭作证,鉴于火车头体协这种行为,原告方考虑再三决定将火车头体协列入联合被告进行起诉。”

    “一开始我们对火车头体工队抱着很大的希望,觉得队里领导能为曾经效力过的队员作出并不复杂的证明,但是逐渐感觉体工队的做法有些不妥。取证的后期,我们感到体工队并不公正,他们有偏袒,给我们的多是一些空头承诺,相反,为被告出具证明却没费什么周折。”许子栋说,“而且我们还怀疑体工队为被告出具了一些不真实的证据,一旦法庭采信这些不实证据,官司就很被动。”

    “体工队的很多做法让我们寒心,我们开始没有想告体工队,但现在我们觉得体工队不仅不帮我们,还想坑我们。”艾冬梅说,“而王德显需要什么都能很快得到帮助,这不公平。”

    “事实的确如此,比如我们很早就给队里发了律师函,希望能就队员退役费的问题作出说明,结果拖了好久才等来一个解释,说行业体协不适用总局关于运动员退役费的规定,这让我们很恼火”,许子栋说。

    增加联合被告意味着增加消耗

    对于原告方增加联合被告以及指责被告对证人的干扰,被告方到场的两名律师都显得十分无辜,王和表示,他根本就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张巨雷更是肯定地说:“他们还说有孙英杰父亲的录音带,为什么不在法庭上放给大家听?我根本没听说过孙英杰想来出庭却被拦住的事情。”

    “我只是觉得,不管是孙英杰还是其他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太强,不足信。而且我们希望事情变得淡化,不然我们不会主动提出和解。”张巨雷说,“我以前说过这个案子弄到法庭上就是个误会,现在我觉得,到了这个地步,误会是会逐步解开的,因为法庭总要给大家一个最后的判决。”

    “最快也要再过15天,如果我们双方都没有更新的证据,就要进入当庭辩论的程序了,那是法庭宣判前的最后一个环节。”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法院还没有就是否受理将火车头体工队作为联合被告给原告明确的答复。如果火车头体工队正式成为被告,那么双方还要进行第三次证据交换甚至第四次证据交换,这件案子的最终宣判时间就很有可能拖到明年,这对希望尽早拿到钱的原告无疑大大不利——原告的申诉费还处于申请缓交的状态。

    “拖的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有利。”原告之一李娟告诉记者,“我们都是穷人,拖不起时间来打官司。”

    被告若有诚意原告愿意和解

    “他们总是给我们空头承诺,没有诚意,我们怎么可能和解?”原告律师许子栋说。

    在很多媒体看来,案子进行到现在的地步,双方已然势成水火,但据记者了解,实际上还有缓和的余地。“对律师来讲,这个案子的本身很简单,就是运动员想要回属于她们的钱,但是原先的教练认为这笔钱都花在对她们的培养上面了”,许子栋解释说:“我们不想因为这个案子去触动什么体制,为原告把钱要回来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到现在都不排斥被告方来和我们接触,希望双方把这个案子顺利解决,但我们绝不会先撤诉。就算我们有撤诉的可能性,也一定是要对方先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诚意和具体解决的方案。”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此前被告曾找过原告律师,即便在第一次交换证据之后仍提出过这种想法,想在法庭之外解决此事,但由于实在缺乏诚意,也没有提出经济补偿,被原告一方断然拒绝。

    “比如说我们现在追加体工队为联合被告,也是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他们能派代表来和我们有诚意地协商如何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可以撤诉”,许子栋在谈到撤诉的可能性时说。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照片:11月27日,艾冬梅、郭萍等前马拉松女队员状告教练王德显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展开第二次庭审。图为艾冬梅丈夫(右)出庭作证。李木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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