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1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国际
中欧在电子污染产品控制立法方面进行沟通
2006-12-05
本报记者 刘坤喆
    12月4日,由欧洲委员会贸易总理事会和中国商务部主办的“中国—欧盟限制在电子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会议”在北京召开。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经济商务处参赞赛明葛先生在会上表示:“2005年,中欧间电气电子设备贸易额达到525亿欧元,相比2003年几乎增长了50%。在此期间,电气电子设备出口额占欧盟对华出口总额的20%,占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近40%。鉴于这一惊人的增长速度,确保在该领域立法中采用相同标准是中欧建立可持续贸易关系的关键。”

    2006年7月,欧盟最新颁布的《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法规正式生效,禁止在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这直接影响到电子、家电、照明器材等多项中国出口欧洲的产品;而2007年3月,中国政府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措施》也将开始实施,但两个法规在程序、适用范围、标签加贴要求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分歧。

    此次会议召开的目的,就是为增进双方的政府、企业及研究机构间的沟通、了解,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各自的立法,以实现双方在环保及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共同目标。

    中国—欧盟商会秘书长马乔治呼吁那些受上述法规影响最深的中国本土和欧洲在华的中小型企业,加快步伐做好准备,以在明年3月来临之前使自己生产出的电子电气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