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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冰毒案主犯受审
2006-12-05
    

    本报广州12月4日电(记者李润文)震惊全国“最大冰毒案”今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公诉方根据补充侦查的事实证据,变更了起诉内容。

    据公诉方的最新指控,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间,陈炳锡伙同刘招华(另案处理)指使罗建光、纪文龙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城区租赁的一个农药厂房内利用苯基丙酮等原料,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7.06吨,并先后用飞机和汽车运回广州市和普宁市。

    指控说,除12.36吨被公安机关查获外,其余的4.7吨由陈炳锡指使罗建光、纪文龙以每千克1.4万元至2.3万元的价格贩卖出去,陈炳锡和刘招华事先约定,获取的利益扣除成本后两人对半分成。截至1999年11月4日案发时为止,陈炳锡共分给刘招华人民币310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其妻陈宝玉明知陈炳锡在制造毒品,仍然从中提供帮助,并于1999年先后多次将约1000多万元的赃款从普宁市带至广州市,最后通过罗建光交给刘招华,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制毒。

    在庭审中,陈炳锡表示,自己制造的毒品只有12吨左右,而没有17吨那么多。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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