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1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青年话题
什么时候批评权力才不是以卵击石
2006-12-08
舒乾
    因为写公开信揭露学校的诸多问题,校方一纸文件将其辞退。于是,曾在成都机电学校当老师的肖坤华向省教育厅提出了申诉,但四川省教育厅维持了学校对肖的处理意见。肖不服,将省教育厅告上法院且胜诉。省教育厅以一审法院没有判定重新处理为由,拒绝对肖的申诉重新进行处理。无奈之下,肖坤华又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了诉讼主张权利。市中院认为,省教育厅因适用法规错误、程序违法败诉,被判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天府早报》12月6日)

    在与强大的“单位”进行博弈中,富有正义感的个人往往被强权搞得落花流水,屡屡败北。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

    肖坤华在公开信中罗列了学校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学生交10元一科的补考费就可伪造成绩;给老师下达招生任务,完不成要扣工资;“招生串串”为学校每招一名学生,从学生学费中得到1000元的回扣……然后,肖坤华被辞退了。辞退决定称:“肖坤华同志由于思想观念落后,做出违反学校纪律、规章制度的不恰当行为,给学校名誉、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肖坤华错了吗?他错在哪里?面对学校的歪风邪气,莫非同流合污,随波逐流,便是遵守纪律、维护“学校名誉”?面对学校的胡作非为,难道视若无睹,保持沉默,就是遵守制度、维护“教学秩序”?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肖坤华依法行事,怎么就如此轻易地被剥夺了工作权利?作为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学校难道连这点民主权利都不能保证,连这点民主气息都不能容忍?领导的“面子”和“权力”就如此至高无上,不得“冒犯”?学校究竟是文明的传播地,还是专制的土围子?

    如果说,学校对肖坤华的处理是明显的打击报复,那么,教育厅的态度,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作为教育行政机关,教育厅对教师在公开信和揭发材料中反映的问题不予审查,反而将原告人依法享有的通信自由权、检举揭发权错误地认定为“不当行为”;对学校因教师的检举揭发而实施的打击报复行为,却认定为“实体并无不当”——这未免太失水准、太不负责任了吧。在某些官员的头脑中,恐怕只有官官相护,没有一星半点儿的民主权利。

    肖坤华最终赢了官司。教育厅能否按照法院的判定,对肖坤华重新处理?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