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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掰成两半解决不了就业难
2006-12-12
舒圣祥
    

    针对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结构性过剩和劳动力绝对过剩并存的问题,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陈维政认为,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实施工作分享的用工制度,是解决我国失业问题的出路之一。(《中国经济周刊》 12月11日)

    所谓工作分享制,是指为了减少非自愿失业,通过对一个经济系统内,如一个企业、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工作总量和工作时间进行重新分配,以增加就业机会而采取的措施。简单地说,就是原来一个人做的工作,由两个或多个人分享,一方面增加了失业者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在职者的闲暇时间。

    在我看来,工作分享制的理论依据,其实在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全面提高。在劳动者收入不减少的前提下,工作时间的缩短,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一份工作得以被多人分享。

    但这毕竟只是理想模型,实际的情况却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成果被企业主独享了。劳动者不但未能缩短工作时间,而且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原来两个人做的工作现在一个人就可以做完,反而带来了就业岗位的减少。由于强弱地位的悬殊以及法制的不健全,企业主独享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成果,向来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受《劳动法》保护的8小时工作制尚且得不到彻底执行,他更不可能无偿拿出增加的这部分成果,把一份工作掰成两半,出两份工资,让两个人来做现在一个人做的工作。

    事实上,如果8小时工作制得到彻底执行,无须工作分享,就能增加很多就业岗位。但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了它不愿意这么做。换句话说,工作分享制得到企业主支持的前提,是不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工作分享的同时也必须工资分享——等于是一张大饼被无限摊薄了,人人都有的吃,但人人都吃不饱。这样一来,在职者承担了对失业者的救济成本,他们被迫拿出自己并不丰厚的一部分工资去“救济”失业者,而这原本应该是政府的职责。

    在这个意义上,工作分享制实际犯了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合成谬误”——整体并不等于局部之和,如果你认为对局部来说成立的东西,对整体也必然成立,那你就犯了“合成谬误”。工作并非最终目的,通过工作获得生活来源才是目的所在。解决就业,本质上也就是解决生存。现在,为了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不惜增加另一部分人的生活艰难,综合起来看,解决的问题恐怕要比制造的问题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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