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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学生被砍案件系凶犯报复社会
2006-12-23
    

    本报讯(记者刘冰)12月2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乌鲁木齐市“12·20”两学生被杀一案的最新进展。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供认,他作案的原因是为了报复社会。

    据阿交代,他的一双儿女原本都在乌市第六十五中学附小上学。一年前,由于姐姐古丽米热学习不好,弟弟阿克木江感觉自己没面子,约姐姐到学校附近的小树林评理。两人争吵后,弟弟将姐姐掐死在小树林。事发后,阿不都哈力克认为校方应承担责任,一年多来,他多次找学校讨说法未果。气急败坏之下,他决定报复学校。于是,发生了20日在延安路六十五中附小门前砍杀小学生的血案。

    案发现场目击者说,当日中午,四年级(1)班的学生们放学后,该班女老师带着几名学生手拿红色布标走出校门。当师生们刚走到斑马线附近时,从马路对面突然冲出一名手持50厘米长砍刀的中年男子,还没等师生们反应过来,这名男子便挥刀向师生们砍去。警方说,当天的持刀杀人案当场造成1名学生死亡,1名老师和4名学生受伤,其中1名学生在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的两名学生年龄分别为9岁和10岁。

    记者获悉,3名学生和1名老师目前分别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和乌市友谊医院接受救治,4名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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