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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造福一方的好警察
2006-12-23
本报记者 闵捷
    用“苦水里泡大”这种词语来形容刘勇,并不过分。他1968年出生在四川省德阳市的一个工人家庭,12岁时,妈妈因为不能忍受家庭的贫困而出走,至今没有音讯,过了一年,在化肥厂上班的爸爸死于车祸。从此他就既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妹妹和弟弟。

    读警校时,他没钱买衣服,始终穿着学校免费发的警服。毕业之后,他成为德阳市罗江县的一位警察,工资不算高,他今年7月去世前,已经是金山派出所的所长了,月工资也就1100多元。

    但对生活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成为刘勇的习惯。2004年3月,刘勇走访金山镇的村社时,来到了连沟村村民蒋明述的家,发现他家家徒四壁,便抽空带他到金山镇周围考察致富方法,发现养鸭是一个发家门道。刘勇就拿出300元,让蒋明述买回200余只雏鸭饲养,当年的养鸭收入就超过3000元。

    当年8月,蒋明述的大女儿蒋晓玲如愿考上了一家医学院,但学杂费要7000元,蒋明述拿出所有积蓄,找遍所有亲戚,东拼西凑了5000多元,仍缺1000元。

    刘勇获悉后,来到蒋明述家,掏出300元交给了蒋晓玲。回到派出所后,刘勇从派出所经费中挤出500元,并号召全所民警献爱心,为蒋晓玲捐了900元。他拿着这1400元送到了蒋晓玲手中,帮助她顺利去大学报到。

    罗江县公安局在刘勇去世后进行了调查,发现他资助过的贫困学生有20多名。

    帮别人解决经济困难,并不是刘勇的唯一特长。金山镇曾经频发治安、刑事案件,群众意见很大。刘勇来到金山派出所担任领导后,组织民警挨家挨户走访,以社为单位,将村民每3家编为一组,每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当晚的治安巡逻,第二天早晨交班给下一组,实行了富有特色的轮流守护夜巡制。此举很快扭转了金山镇盗抢频发的势头,使金山成为全省闻名的群防群治工作典范。

    7月17日,38岁的刘勇因肝癌去世。7月20日的遗体告别仪式上,金山镇数百名群众自发前来,最后看一眼他们心中的好人刘勇。

    如今,好人刘勇已成为罗江县委所树立的学习典范。

    本报成都1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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