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12月3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财政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统一不会抑制外商投资
2006-12-30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程刚 崔丽)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今天说,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做法不仅不会抑制或者影响外资进入中国,还将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

    史耀斌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此次会议以高票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中国现行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15%、24%的低税率优惠。

    史耀斌说,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对此前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来说,税负略有提高。但由于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新税法明确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实行15%的税率,并将优惠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适用于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从这一点来说,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其享受的税率基本上是一致的。

    他表示,新税法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对老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在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之内还可以继续享受。

    史耀斌强调,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

    他说,这次企业所得税两套税法合并的主要目的实际上是建立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为此,新税法确定了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套税法,统一优惠政策、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等内容。

    他表示,在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的情况下,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优惠政策,还可以积极引导外资投资方向,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