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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黄金甲》和《馒头》谁是文化垃圾
2007-01-09
羽翔
    

    在近日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提出,政府和社会应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宽容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提倡高品位的文化创意和创新,但应反对文化炒作和文化垃圾。(《北京娱乐信报》1月7日)

    副署长坦言目前文化领域存在“自曝色情内幕、文化产品虚假推介、严肃学术作品戏说、文化领域大量炒作”等现象,他表示,判断文化作品或行为是不是文化垃圾,标准在于它对社会和子孙是否有害。

    反对文化炒作和文化垃圾,这自然无可非议;将是否有害社会和子孙作为判断是不是文化垃圾的标准,也完全没有问题。需要考虑的是,一旦与具体、复杂的现实短兵相接,那些宏观、抽象的价值判断,将无法掩饰自己苍白的一面。

    举着“文化垃圾”和“文化炒作”的帽子,置身于炫目多彩而又风云诡谲的文化领域,面对各式各样热闹非凡的文化热点现象,要想明确、公正地判断该把这两顶帽子戴到谁的头上,实在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在一个集体卡拉OK的文化时代中,立场、价值、利益不同的生产者、参与者、消费者、旁观者都在发出声音,各种不同声音的激烈碰撞,各式不同观念的胶着缠斗,足以让人头晕目眩、手足无措。

    看看过去一年里的文化热点,就可以知道,对“炒作”和“垃圾”的判断,有时并不容易。比如,在张艺谋看来,《一堆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文化垃圾”,而在支持者的眼中,《黄金甲》就是“文化垃圾”;在某些面目严肃的学者看来,易中天在摄像机前的所有表演,是典型的“文化炒作”,而在广大“易粉”的眼中,“文化炒作”恰是绝佳的“文化普及”……

    在我看来,除了少数已经明显触犯法律的文化现象或行为外,政府主管部门很难从纷繁复杂的“文化风潮”中甄别出“文化垃圾”或“文化炒作”。因为,考察某一特定的文化作品或行为是否对社会和子孙有害,既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复杂、变化、相互矛盾的信息,更需要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文化优劣的盖棺定论,远远难于对某个人的盖棺定论。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但当事人往往没有见到那一天的运气。要在短期内作出精准的判断,非常困难。

    当然,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行政权力,强行确立自己在文化领域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如果政府强制垄断了“文化炒作”和“文化垃圾”的判断权,一切争论自然尘埃落定,但这样做的代价,往往牺牲了文化创新。

    在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上,柳斌杰一再强调,“要坚持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对自己不认识不理解的文化产业的新事物不要扼杀掉”,“创新的关键是解放思想、尊重科学、重视人才,政策要宽容、环境要宽松”。文化宽容是文化创新的前提,而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这种宽容意味着不能对自己的判断能力过于自信,“文化炒作”和“文化垃圾”的帽子,切不可轻易抛出去。

    诚然,这个多元化的文化时代不免让人们感到混乱和焦虑。光怪陆离的“文化炒作”和面目可憎的“文化垃圾”的确存在,但是,我们不得不忍受。有时,它们是文化宽容和创新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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