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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领导任期内两年未完成环保目标将不提拔
2007-01-09
    本报深圳1月8日电(记者李桂茹)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公布《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领导任期内两年未完成环保目标将不提拔重用。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说:“仅用了26年,深圳就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人口过千万的特大型城市,这种短时间的高强度开发建设,使得其他城市分阶段缓释出来的资源环境问题在深圳集中体现。如果按年均13%的GDP增速推算,到2010年全市污水排放量将比2004年增加60%,环境压力可想而知。”

    在环境治理方面,深圳将要重点开展“十百千万工程”。“十”是指实施十大工程,即河流治理碧水工程、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循环经济促进示范工程、大气污染治理蓝天工程、固废污染防治城洁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安静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绿地工程、绿色交通畅通工程和污染总量控制的减排工程。“百”是指围绕这十大工程市政府每年都要推出上百项操作措施。“千”则是在这十项工程上累计投入要超过1000亿元,“万”是指深圳要建立起万人环保义工队伍。

    据介绍,该《规划》提出的基本目标是:保护占市域土地面积50%的生态重点保护区;规划近期和远期万元GDP新鲜水耗分别降至27立方米和13立方米以下;近期深圳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通过均衡布局公共绿地,增加透水地面比例,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逐步使市民在居住区周围500米范围内可以享受到大型公园绿地。

    许宗衡透露,深圳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环保考核办法,将于今年上半年实施,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在任期内两年未完成环保目标的领导干部,将一律不提拔重用。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区万元GDP水耗、排污强度、饮用水源地状况等环保指标,未完成任务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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