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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观点
不必对公交车摄像头苛求与过敏
2007-01-11
梁剑芳
    

    最近,广州市有关部门决定在所有的公交车上都安装摄像头,司机通过驾驶位置的屏幕可以观察到车里的整个情况,同时视频系统跟整个网络监控系统连接,并和110报警系统联网,以此防止“禁摩”之后盗抢犯罪向公交车转移,并利于警方快速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南方都市报》1月8日)

    对此,有人撰文指出:“公交车装摄像头,治标不治本”,有人更是撰文担心:“摄像头拍摄到女士衣内风光的可能性相当大”。笔者以为这些观点值得商榷。

    公交车安装摄像头能不能根治车厢盗抢犯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公交车安装摄像头能不能防范和遏制车厢盗抢犯罪?答案却是肯定的。

    以前,公交车上发生的罪案,由于报警不及时,常常警察赶到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现在,有了视频实时传输,警方可即时接获警报,若实行交巡警联动,到达现场的时间将大大缩短,歹徒被当场抓获的机会也将大大增加。以前,公交车上的盗抢犯罪只要是没有抓获现行,事后犯罪分子落网的机会可谓微乎其微;现在,即便犯罪分子在警方到达之前逃离,警方也可根据视频监控录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缉指控。

    至于说公交车装摄像头侵犯公民特别是女士的隐私权,让人难免心生滑稽之感——公交车又不是宿舍、卫生间和更衣室,而是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公共场所,多一只电子眼就侵犯隐私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无疑是重要的,但总归有一定的度,如果摄像头装在车厢的地板上,那肯定不合适,不过装在车顶的摄像头,应该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真要“走光”,过错也不在摄像头上。

    指望摄像头根绝公交车犯罪虽然不现实,但能够遏制和震慑车厢盗抢犯罪,却是毋庸置疑的。在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而打击力度和手段难以尽如人意的当下,对于政府和警方打击犯罪的努力,还是不要随便泼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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