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月16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执行工作纳入治安考核范围
2007-01-16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崔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多管齐下,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

    《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党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建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综治办与人民法院的信息通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基础,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网络。

    对于政府部门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行为,应视其后果,在考核中给予负面评价。对逃避、阻碍、干预及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不得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执行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单位及部门,或者因违法执行,造成严重不稳定因素的法院,要实行责任查究,直至实行一票否决。中央综治办已决定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06年开始的执行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有关人士认为,该《意见》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又一重大措施,对于克服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排除非法干预,切实解决执行难,将起到积极作用。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