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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 《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公民建议将志愿服务列入中小学生守则
2007-01-17
    本报石家庄1月16日电(记者许海涛 实习生周博)在河北省两会召开之际,记者从团河北省委了解到,根据河北省人大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对志愿服务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在去年的调研中,有公民建议将志愿服务内容列入各级学生守则。

    2006年,在河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团省委副书记王晓栋等2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并经人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列为人大会议的第一号议案(本报2006年2月22日曾进行报道)。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团省委和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联合成立了“河北省志愿服务立法起草小组”,由团省委书记任组长。

    据统计,河北省全省拥有注册志愿者30多万人,团组织可发动的志愿者超过120万人,志愿者累计为社会提供了9亿多个小时的志愿服务。由于志愿服务没有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志愿服务立法是广大志愿者的迫切愿望。

    团河北省委向全省各个层面的志愿者组织发放调查问卷7200份,回收约6995份,回收率超过97%,同时在当地媒体开展“我为河北志愿服务立法献一言”活动,广泛征集意见。其中一些观点很有新意。有人认为,应设立省一级志愿者服务基金,让志愿活动像希望工程一样,用基金对志愿活动中产生相关的费用进行补充;应该明确政府在志愿服务中的责任,在立法中增加相关内容;在设立公益岗位时将优先考虑已下岗的志愿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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