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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八成以上中小学校医室“无证行医”
2007-01-19
    本报乌鲁木齐1月18日电(吕思思 记者刘冰)新疆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检查中发现,有八成以上中小学医疗室是“无证行医”。

    2006年12月5日~18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36所幼儿园、325所中小学校的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设立医务室、保健室的幼儿园有130家,中小学校有161所,但超过八成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医务室、保健室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武树勋介绍:“检查发现,乌鲁木齐现有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已建立医务室、保健室的仅占二分之一,而且绝大多数中小学(含托幼机构)的医务室、保健室均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无证行医’。对药品管理意识较为淡薄,购进的药品未做药品验收记录,部分医务室药品的品种和数量较少,还有少数医务室、保健室存在药品过期的现象。”

    武树勋说,因为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乌鲁木齐卫生局管理,所以执法人员只对药品进行了整顿。近期,药监局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药安全。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医疗行政处处长沈丽华向记者透露,目前这些中小学校、幼儿园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关于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准,这些医务室只能做些简单的预防保健及宣教工作。但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不设立医务室也不行,毕竟万一出现紧急情况还可以起到应急作用。

    沈丽华说:“这个现实问题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解决的,应有个过渡期。乌鲁木齐卫生局已将此事报备案,现督促各区卫生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进行调查,并给予指导帮助,待达到标准后,将给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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