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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头号大毒枭韩永万昆明受审
2007-01-20
    本报昆明1月19日电(雷成)1月18日,韩永万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曾被公安部列为头号通缉要犯、发出A级通缉令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与另两名被告人段必武、韩启繁接受审判。据了解,本案涉案毒品近800千克。

    韩永万,今年37岁,云南省陇川县人,混迹“金三角”地区从事毒品交易10余年,曾多次组织大宗毒品贩卖到我国内地,是“金三角”地区贩毒网络的核心和枭首。2005年10月,在公安部的督办下,韩永万跨国贩毒集团被中国、缅甸、老挝、泰国4国警方联手摧毁,韩永万由境外押送回国。

    检察机关认为,韩永万、段必武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韩启繁非法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3名被告人均翻供,对之前供述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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