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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官员首次承认以是核门槛国家
2007-01-23
    

    新华社专电 以色列原子能委员会副总干事阿里埃勒·列维特21日在一次学术会议上首次承认,以色列是一个核门槛国家。

    核门槛国家是指具有发展核武器潜力而尚未正式宣布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列维特在一篇名为《国际核秩序演变的战略含义》的分析报告中说,在1967年至1989年的“核武器第二阶段”,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仅限于5个国家,即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和中国,然而,“随着3个核门槛国家的出现,局势有了缓慢变化,这3个至今仍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是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

    列维特的讲话与以色列在核武器问题上一贯采取的模糊政策不同。此前,以色列官员从不暗示拥有或想拥有核武器,而是表示“以色列将不会成为首先将核武器引入本地区(中东)的国家”。

    列维特事后在以色列《耶路撒冷邮报》记者的追问下,又否认他把以色列列为核门槛国家。“我说那是全世界公认的”,列维特说,但他马上又改口说,“我根本没提以色列,我只提到其他国家”。

    一名以色列前高级官员就此评论说:“(以色列拥有核武器)是一个举世公认的事实,但我认为这是以色列官员首次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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