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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北省法院依法宣告50人无罪
入狱8年的“强奸犯”沉冤昭雪重返讲台
2007-01-23
    

    本报石家庄1月22日电(记者许海涛)本报报道的被错判“强奸”入狱8年的河北省曲周县教师徐计彬蒙冤,因“强奸犯”获刑8年,并被开除教师公职。今天,记者接到徐计彬打来长途电话称已重返教师队伍,正式转为公办教师。

    就在1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瑞川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宣布,全省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2006年依法宣告无罪50人。徐计彬是被法院宣告无罪的50人之一。

    徐计彬是曲周县一所小学的民办教师,1989年他开始兼任乡总校团委书记,因教学成绩优秀1990年被评为曲周县模范教师。如果按照这个轨迹发展下去,徐计彬很有可能转为正式教师。

    1990年,徐所居住的村庄发生一起强奸案,罪犯在现场被褥上留下精斑。根据受害人及其女儿指认,徐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法医对徐计彬进行抽血化验,认定现场所留精斑和徐的血型同为B型。检察机关据此以涉嫌入室强奸罪将徐计彬逮捕,此后两审法院均判徐有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徐计彬一直坚持“自己被冤枉”,出狱后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2005年12月10日,他在律师指点下到几家医院进行血型鉴定,在发现自己是O型血后,徐向邯郸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

    2006年4月7日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撤销1991年对徐计彬的刑事判决,并责成曲周县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同年7月28日,河北省曲周县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徐计彬无罪。(本报2006年4月13日、8月3日曾作报道)

    此时,徐计彬最大的愿望是重返教师队伍。

    今天,徐计彬告诉记者,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曲周县县委领导协调下,县人事局和教育局报请邯郸市有关部门批准,他的工作已于近期妥善解决,正式成为曲周县四中一名公办教师。徐说,他通过自学拿到大专学历,他会倍加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岗位。

    重返教师队伍的徐计彬说,他已经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同时希望有关部门继续查清蒙冤事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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