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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转交102万元罚没侵权物资支援困难群众
2007-01-25
    

    本报福州1月24日电(记者何春中)今天,在位于福州市马尾青州港区仓库,一群工人正在忙碌地往几辆货车上搬运一批货物,几位海关关员和福建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在一旁清点数量。这是福州海关和福建省红十字会办理部分海关罚没侵权货物转交手续的情景。

    据现场海关人员介绍,这次转交的罚没侵权货物主要为运动鞋和拖鞋,共计66037双,总价值102万元,本批货物将由福建省红十字会统一分配给受灾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

    福州海关法规处处长郑振泰表示,今年1月26日“国际海关日”的主题是“打击假冒和盗版”,值“国际海关日”到来之际,为支持福建省红十字会开展的“红字博爱送万家”春节送温暖活动,帮助边远贫困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海关特组织了这次转交活动。

    据介绍,将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首选处置方式之一。采取这种处置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侵权货物重新进入商业渠道,也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使得一些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物资能够“物尽其用”。

    2002年以来,福州海关先后通过福建省红十字会、福州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向22个受灾地区转交了服装、鞋帽、书包、手电筒等价值1019万元人民币的海关罚没侵权物资,共计86.5万件,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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