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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委员呼吁大力支持普通创业者
小商小贩也需要尊重、理解和支持
2007-02-01
本报记者 迟洪江
    “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社会舆论,对企业家和大学生的创业都大加鼓励和支持,但对小商小贩等普通创业者缺乏应有的尊重、理解,更谈不上多少支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辽宁省政协委员近日指出。

    他说,在一些人眼里,小商小贩等普通群众的经营行为不是创业,是对市场和市容的扰乱,应该加以管理。城市的执法者将小商小贩连车带货拉走、工商部门对不愿进贸易大厅的小商小贩罚款等行为,都反映出对普通群众创业的歧视。

    尽管与南方一些地方相比,辽宁群众创业的数量偏少、实力偏弱、效益偏低,城镇居民整体收入水平也有较大差距,但这位委员特别反感有的人说当地的普通群众“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认为群众的创业意愿主要是受软环境影响。“辽宁重工业发达,科技力量也强,对普通群众为维持生计需要进行的小倒小卖的经营活动不视为创业来尊重,显现出政府部门创业观念和软环境的缺失。”他坦言,本来就不富裕的基层群众,为了自食其力到“马路市场”自由创业,忍受着邻居的蔑视,遭受着行政部门的制度性冷漠,忍受着税费与“利润”大体持平的尴尬,他们的创业难度可想而知。得不到尊重、理解和支持的这些人,结局大多是长时间成为政府救济对象。

    “许多知名企业的老板也是普通创业者出身,国内外城市马路市场也有不少成功经验。”在他看来,小商小贩这些普通创业者形成的“百姓经济”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为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为城市的活力和繁荣增添了光彩,是城市多样化的组成部分,是民营企业和大企业转换的基础和前提。关键是看怎么去引导、服务,而不是去管制、限制。

    他透露,台盟辽宁省委、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在这次政协会发言中就“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创业”问题,从营造良好的社会、行政、服务和创利环境入手,呼吁切实增进对创业者的尊重,努力改善创业软环境。他非常赞赏其中有关创造创业环境的建议,在出台支持创业的优惠税费政策、减免管理费用、降低创业门槛的同时,做到先创业后收税、先繁荣后征税、先富民后强市。

    “不能空喊尊重、支持创业,阳光照到身上才是暖的。”让普通创业者有钱可赚,他觉得这才是对他们最实惠的尊重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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