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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商业贿赂案件
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占重头
2007-02-01
    

    本报石家庄1月31日电(记者许海涛 实习生冯涛)今天,河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一年来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其中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个领域属于案件重灾区。

    据统计,自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河北省共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668件,涉及金额2387.35万元,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91件,占总数的13.6%,涉案金额1333.97万元,占总数的55.88%。在通报的8个案件中,秦皇岛市煤炭检测中心原主任李小林涉案金额最大,李先后贪污公款579.85万元,受贿125.1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在通报的案件中有3件涉及教育领域。河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河北新文化发展有限图书科原副科长冯卫东,在2003年至2005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出版社购书回扣39.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衡水市故城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原局长程子华,从2003年到2006年1月,在任期间多次向本县新华书店索取贿赂或报销费用52万元,用于内部职工发福利和其他开支,其个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4万元。故城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30万元,程子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沧州市献县新华书店原经理张坤,利用职务之便,在图书征订过程中,多次收受图书回扣款15.12万元,并在该县新华书店筹建综合楼时受贿2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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